据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,按照《榆林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》的安排,目前,该项活动在市司法局全面展开。 活动要求,制定一个实施意见、成立一个领导办事机构以及在市、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分别建立一个联系点,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扎实、深入、持久地开展。要时间落实、人员落实、内容落实和效果落实。该局举办了市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和培训班,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98个单位在岗人员1028人进行培训,已举办2期。坚持把教育活动与创建“平安榆林”结合起来,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,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、与“五五”普法活动结合起来,与“创佳评差”竞争活动结合起来。建立长期的任务制度、监督制度、明查暗访制度、定期通报制度以及警示教育制度。从而使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、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、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、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、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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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冯军 武艳 转贴自:榆林日报 点击数:4179 更新时间:2006-09-01 文章录入:adm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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