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
 
 

 

追抚三十年  选择应无悔

         ——我做律师十八岁

 

1979年,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之时,出生于1963年的我,正得益于改革开放、高考制度恢复,开始步入高校殿堂,而两年制专科又毕业于化学专业的我,却因历史机遇,在1981年刚满18周岁的时候,能出庭辩护,有幸从事律师工作,屈指算来,已二十八载。若天人有缘,搁笔无撼,律师应是我终身的选择。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年之际,追抚感慨良多。

我出生、成长、从教于地处黄土高原的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,在我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的二十八年前,举世瞩目的“神府煤田”尚未发现,虽有文化底蕴,但长期封闭落后的环境,无法使她与今天具有的“全国百强县”、“中国能源新都”等美誉相联系。当时县法律顾问处(后更名律师事务所)还未组建。刑法、刑诉法虽已颁布,但公开审判仅出现在部分刑事案件中,律师的刑辩职能也只能由法院指定在当地有威信、印象中能言善辩的几位社会人士担任。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更无从谈起。时任县司法局局长的贺海胜先生是位德高望众的老政法,又是我父亲的挚友,他负责筹建法律顾问处,可能基于父辈们的了解、信任,他认真、热心地鼓励我这个和法律不沾边的大学生改行做律师,但他可能是要考我过关,开出的条件是先出庭后调动。说实话,当时我对律师也仅有从小说、电影中留下的星点印象,法律知识也仅知道颁布了刑法、刑事诉讼法,真要做律师,尚底气不足。幸有在当地公认极富才华、文思敏捷的父亲鼓励和愿作后盾,再加上自己年轻气盛,便答应下来。接受的第一案是由司法局联系,法院指定为一个青少年盗窃案作辩护。与其说这一案是父亲和我在共同研究、分析辩护思路、方法,不如说是他鼓励我如何迈入律师的职业之门……。当年910日,在我刚满18岁时,第一次出庭,拉开了我律师职业生涯的序幕。当时的小县城,公开审理刑事案件本就很受大家关注,甚至有点看热闹,加上这个青少年犯的父亲是县城中层领导,又有我这个18岁的年轻人做辩护,旁听席一下来了三百余人。虽近似照本宣科的辩护,还是引来阵阵议论,人们有肯定“这个娃娃还能辩……”。简陋的法庭悬挂国徽,使我初尝了律师之味;不经意的摄影、录音,使我第一次出庭有幸存照。其中一幅后来还成为榆林唯一入选《陕西省志.审判志》的照片,当是后话。

之后,在父亲指导下连办7案,正对律师踌躇满志之时,却因18岁这个年龄差点使我的律师生涯就此结束。期间,因需参加全区律师公开招聘的考试,而报考通知上明确要求须年满23岁,我自然不在之列。眼看着其他报考者赴榆赶考,带队的司法局公律干事杨殿民同志深为我感到不平和遗憾,到地区司法局翻了一天律考文件,发现省上下发的通知中对报考兼职律师的年龄并无限制,他据此力争,才使我获得报名资格,随后赶赴榆林参考并得以录用。至今,我对早已离开司法队伍、身处远方的殿民兄怀有深深的感激和敬意!1982年,神木县法律顾问处成立,我自然成为其中一员。再以后,被选调为榆林地区律师事务所首批三律师之一。到1994年辞职和同伴们组建了全区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。至今二十八年,律师职业再没有与我分离。

自然,我也参与和分享过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年来的硕果与辉煌。执业之初,举世瞩目的“神府煤田” 开发建设在我的家乡拉开序幕,二十八年后,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在榆林已具规模。得益于改革开放,上天宝藏,陕北这块长期的法治荒漠,对律师业的需求,也由最初的刑民传统服务,到现在律师出任民营大企业“独立董事”而不再时髦;从最初一个诉状收费三元的等客上门,到服务足迹遍于全国,时与港、澳同行常来常往;从关注资源开发、权利归属、环境保护、民众补偿,到社会转型、农民减负、民生工程,体制探索。改革的深化,不断在向我们提出新的课题。1997年为子洲县12688名农民代理减负案,可能是全国人数最多的共同诉讼。曾以《从窑洞走向法庭》在中央电视台.新闻调查栏目播出,海内外影响颇大。自感为取消千百年来压在农民身上的“皇粮国税” 而尽力,甚为欣慰。从入行、成长于国办神木县法律顾问处、榆林地区律师事务所,到1994年辞去公职,与同仁创办榆林首家合作制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,现30余名同仁与我合作,青年律师茁壮成长。更有二十余家律师所棋布榆林土地,近二百名执业律师辛勤耕耘,甚而省城、京城同行四面八方欲跻身于榆林法律服务市场。

在分享中国律师发展硕果与辉煌的同时,必然要与中国律师恢复重建的历程一样,对艰辛与曲折、轻视与偏见具有忍耐和担当。曾记得,初做律师向法庭递交委托代理手续,竟被法官以“案件正在调解为由,指责是干扰法院办案;十余年前,远赴哈尔滨会见犯罪嫌疑人,奔走于三级公安、检察机关,等待二十八天才始得实现。相信今天律师虽不会遇此尴尬,但此类事件也并未完全绝迹。即使在省司法厅隔壁的工商管理机关调查,面对只让查阅不让复制,也无可奈何,只能以《一次没有结果的调查》成文发表于《中国律师报》,而算作呼吁和努力。会见难、调查取证难、律师伪证罪等不快和风险,可能要伴随律师走很长时间,制度建设任重道远。

十八岁做律师,年轻给予了勇气,带来荣誉。律师职称的首次评定,二十五岁的我被评聘为三级律师,至今仍能回想起当初的一丝得意,但二十年来再未申请高级律师职称,是对学识进取缓慢的自省。社会、行业给予的荣誉、认同,足以使我汗颜。数十篇只能算“术”不能算“学”的文章见诸全国报刊,仅是学未止步的证明。与家乡唯一高校榆林学院建立“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合作项目”,更是对西部律师法学理论提升和法苑学子学以致用的渴望和探索。设立“陕西富能律师助学基金”只是想体现一点应有的社会责任。1995年,陕西省首届十佳律师评选有幸其中,1999年中国律师恢复重建二十周年时进行了 “寻访第一”活动,《中国律师报》发表的《我做律师十八岁》一文,不知是否认定了我是当年年龄最小的律师。

又十年过去了,当年还被称作“年青人”、“年轻律师”的我,不得不被人以“老师”、“资深律师”等尊称所替代。当人到中年身处被认为事业巅峰之时,实际上少了青年意气奋发、敢想敢干、不畏权贵的正义之气。1984年,22岁的我气血方刚,面对“受害人”是县委书记的诽谤公诉案,敢于公开叫板,此公后官至地委书记,是否因此为因,自己从此断入官场之念,但至今仍不感后悔。二十余年后,在责任、深思与周全建立的同时,缺乏了进取和必要的风险担当,令人扼腕。

我十八岁做律师,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偶然,而能置身于律师制度三十年的辉煌与丰硕,则无疑是改革开放、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必然。回想我家四代人的法律渊源,斯证于此。祖父生于晚清、长于民国,虽因早仕肄业于北京法政大学,潜心为书法大家,然生不逢时,长于法律,仅能为家乡受冤百姓书一状纸,俯命于军阀井岳秀、杭毅等“开明、公正”。父亲才华公认,极富正义感,是新中国家乡首次考出的三个大学生之一,文思敏捷、极富辩才的施展平台除终生于三尺讲台外,民众对其印象却更多来自“文革”中大字报、大辩论才华的体现,令人感慨和深思。而我得益于改革开放、依法治国,虽未能受训于法学专业,却有机遇从事律师职业。虽生长于黄土地,但能让你施展才华的不仅是家乡经济、社会、文化飞速发展对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,更是一个开放世界对你心智的接纳和能力的考验。更幸运是我的儿子,生长于改革开放的盛世中国,从小耳濡先辈与法律、与家、与国命运之相联。开放的彰显、教育的包容,使其有幸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。虽入于理工,后攻读社会学,但向往海外一流法学院攻读学位,情有独钟。理想是否实现,另当别论,但社会为其提供的条件与机遇不仅已经成就,而且,法治必定是他们未来生活方式的选择。

从事律师职业二十八年的我,如无他因,律师必定是终身的选择,面对同期执业而又近乎自己长辈同行的退休、淡出,面对数个创业同伴的英年早逝和离去,使我深深感到,十八岁做律师,是一种机遇,现在能活着,是一种奢侈和幸运,应担当更多的责任,终生从事律师职业,更是一种光荣。中国律师,恢复重建,历尽艰辛,硕果累累,任重道远,前景光明。放眼未来,法治国家,科学民主,人心所向,舍我谁当!

 (曾刊发于中国律师网、榆林日报,有删节)



作者:武广韬    转贴自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3712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03-28    文章录入:wuguangtao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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